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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自考经济法概论简答题串讲笔记

更新时间:2018-02-04 17:08:07 浏览次数:5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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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会的职权有哪些?

  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高权力机关。其主要职权概括为:(1)经营决策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董事、监事确定权。选举或更换董事、监事,决定其报酬;(3)董事会、监事会报告的审批权;(4)财务决算审批权;(5)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的审批权;(6)增减资本和转让资本、债券发行的决议权;(7)公司改组变动的决议权,即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8)章程修改权。

2.简述股票的特征和新股发行的条件。

  股票是由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给股东的,证明其可按所持股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书面凭证。股票与股份是表里关系,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股份是股票内含着的股东的地位和权利义务;股票则是股份的外在表现形式和书面凭证。

  股票的特征有:

  (1)它是权利证券。即是一种体现股东权(股权)的证券。

  (2)它是有价证券。股票所代表的股东权主要是一种财产权利,如同一切有价证券性质一样,股票是证明持券人有取得一定金额收益的权利的凭证。

  (3)它是证权证券。即只起权利证书的作用,证明业已存在的权利,而不是创设新的权利,不是设权证券。

  (4)它是要式证券。股票必须按法定的方式和内容制作,必须载明法定的主要事项。

  (5)它是风险证券。股票所代表的权利及其价值的实现,始终都具有一定的可变性和风险性。

  关于新股发行的条件,《公司法》规定:(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2)公司在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交付股利:(3)公司在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4)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3.简述税收的概念和特征。

  一般认为,税收是国家或政府为了实现其公共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强制、无偿地征收一定货币或实物,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活动。税收不仅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而且是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

  税收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强制性。税收是国家依法征收的,有法律强制力的保证。纳税人不依法纳税,要受到法律制裁。

  (2)无偿性。国家征税以后,税款就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部分,由政府直接安排,既不需要偿还,也不需要对纳税人付出任何代价,因而是一种无偿取得。

  (3)固定性。税收由国家按法律规定征收,政府在征税以前,以法律形式规定了课税对象的范围、征收数额、征收比例和征收期限等内容,具有法律上的相对稳定性。

4.简述破产债权的范围和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1)破产债权是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所享有的依法可从破产财产中受到清偿的债权。它不同于一般债权。破产债权主要有:①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②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③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同到期债权,但应减去未到期利息;④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其数额超出担保物价款的未受偿部分;⑤清算组决定解除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此损失额亦应视为破产债权。

  (2)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①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②破产企业所欠税款;③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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