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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盛世延年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更新时间:2017-11-20 17:03:05 浏览次数:100次
区域: 长沙 > 岳麓 > 岳麓
国寿盛世延年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我的个人信息
姓名:李明印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手机:18004634126
Q Q:549637143
微信:13624516032
邮箱:lmyqyf2017@16***
咨询或者投保保险可以登陆黑龙江中国人寿保险代理人网站(http://www.zgrslmy.bx5***/)咨询。
基本信息
* 承保年龄: 28天-60岁
* 保障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 缴费方式: 趸交      5年缴      10年缴      20年缴
产品亮点
1、养老年金的领取方式分为年领和月领两种。
2、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为:
男性:六十和六十五周岁两种;
女性:五十五、六十和六十五周岁三种。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养老年金的开始领取年龄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为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
保障内容
保障项目      保障金额      保障范围
养老年金      按照合同约定给付      自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于本合同约定领取方式的生效对应日按本合同载明的领取金额给付养老年金。
身故保险金      按照合同约定给付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本合同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二十个保单年度内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二十个保单年度内应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与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已给付养老年金金额两者的差额; 2.本合同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二十个保单年度届满后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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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装公司资质
雨花-韶山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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