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基金公司,准备的事项有: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资比例、公司名称;选择银行开立公司验资账户;选择就近银行办理基本账户和纳税账户;注册资金;公司住所(租房房产证、租赁合同);股东名册及股东、联系地址;公司章程。
领取《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后填写,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指定(委托)书》等有关表格
设立条件
管理型基金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
基金型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基金投资人数:2人以上,50人以下。
投资基金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具备下列条件:
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
近3年家庭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
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基金的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投资者应当确保委托资金来源合法,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