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进严处的工商注册政策,更多企业选择庆业代理记账!
3月1日起,一批法律规章将正式施行。按照的部署,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将通过改革公司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进一步放松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降低准入“门槛”。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 日前出台《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于3月1日全面实施。为了完善相关法制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了修订,也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庆业财务代办了解到,长沙及长沙县地区的3月1号正式实施,周边地区比如湘潭地区工商注册改革放宽到3月15号! 方案从五个方面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措施:一是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由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对缴纳出资情况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二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公司注册资本低限额;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登记无需提交验资报告。三是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四是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由地方政府具体规定条件。五是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 方案还要求,要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市场主体登记、备案、监管等信息,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度报告和获得资质资格的许可信息,以及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 用工单位应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福利待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出台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指出,用工单位应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规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用工单位应严控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规定要求,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机关、单位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总理日前签署令,公布《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机关、单位不得将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确定为国家秘密,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公开。机关、单位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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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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