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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南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考试

更新时间:2014-08-26 14:49:14 浏览次数:83次
区域: 长沙 > 芙蓉 > 芙蓉广场
类别:考公务员辅导班
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717号五一新干线A座4楼
2014年湖南政法干警考试预计于2014年8月份启动,8月下旬报名,9月中旬笔试,考试的信息详情以及考试复习资料查看:http://hn.***/zt/zhengfa/
参照去年政法干警招录关于学生培养、管理与毕业录用信息如下:
  被录取人员到培养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省司法厅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被录取人员的入户和档案迁入培养院校。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学习期间不准无故退学或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
  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按照财政部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学习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
  毕业学生由所在院校按原确定的定向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入户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呈报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专科试点班学员满9年、专升本试点班学员满7年方可交流。
  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学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补助费(包括学费和生活补助费)。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将情况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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