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这一概念从法律上说它是以年龄的划分为标准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有如茁壮成长的幼苗,身心由不成熟向成熟过渡,有着独特的心理和生理特点,非常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给予他们特别的关心和爱护。
所以,只有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才能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面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进行立法,丝毫也不意味着将未成年人作为消极的社会力量对待,相反,是为了让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给予更多的关心与呵护,使未成年人能够茁壮成长,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为此建议:
1、法治教育必须从家庭教育开始,父母必须牢固树立自己是孩子任教师的职责意识。
2、父母的法治观念强弱,直接影响孩子的法治意识,做父母的必须加强学习法治知识。
3、做父母的在家庭中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在孩子面前不要有不道德、不文明的言行举止。
4、社会是一个大熔炉、大学校,要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正确引导少年儿童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尽力保障少年儿童误入歧途。(关注YOUTH法治教育:http://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