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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保护人身安全与健康成长

更新时间:2019-02-15 14:28:13 浏览次数:82次
区域: 长沙 > 天心 > 桂花坪
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分析其成长过程我们得到很大的启发,青少年时期的心理素质、不良的个性倾向和家庭社会的不良影响导致了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①旷课、夜不归宿②携带③斗殴、辱骂他人④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⑤偷窃、故意毁坏财物⑥参与或者变相⑦观看、收听、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⑧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⑨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①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②携带,屡教不改③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④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⑤进行淫乱或者、卖淫活动⑥多次偷窃⑦参与,屡教不改⑧吸食、注射毒品⑨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社会在热情接纳孩子的同时,也要充分保护这些孩子。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和思想活动进行积极引导,包括积极引导其进行社会活动。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保护有特殊天赋和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保护青少年的人身安全与健康。

在成长之路上给孩子上好“法治教育”这门课,既需要学校在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等方面的创新,也需要社会、学校、家庭共同营造法治育人的氛围。(关注微正法育: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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