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呈逐步上升趋势,数量多、蔓延快、危害大。就南京建邺区近几年犯罪情况来看,2015年青少年犯罪人数137名,占涉案总人数693名的20%;2015年179名,占涉案总数463名的39%;2015年1—9月137名,占涉案总数392名的42%。青少年犯罪已逐渐成为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
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既有社会、学校、家庭等客观方面的原因,又有青少年自身的主观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家庭教育的失调。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孩子的任老师,家庭教育是人生的课堂。近年来,离婚率直线上升,单亲家庭增多,家庭结构残缺,使孩子的成长环境先天不良,缺乏父爱母爱,相当一部分对子女失去管教或管教不严,使他们浪迹社会,到社会上寻求温暖,而被犯罪分子所用,也有一些家长自身素质差,行为不检点,涉足“黄、赌、毒”等,不良人格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孩子,有的家长对子女过分溺爱或简单粗暴,使家庭教育功能弱化甚至丧失,导致子女自私、偏激、冷漠、自卑,思想和行为易走向极端。形成反社会人格,家庭教育不当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是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充斥、凶杀、的书刊、音像制品,“黄、赌、毒”以及封建迷信等社会丑恶现象,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思想,腐败现象等不正之风,直接侵害到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三厅一吧”(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网吧)等文化市场经营不规范,管理不到位,成为诱发青少年犯罪的温床。
三、是现行的教育体制存在弊端。目前,教育体制改革没有完全摆脱应试教育的模式,片面追求升学率,重智育、轻德育的现象依然存在,有些学校对后进生和差生缺乏耐心、关怀和帮助,批评多、鼓励少,导致部分学生自暴自弃,甚至厌学、逃学、辍学,有的甚至视为包袱,竟令其退学或开除,将其过早地推向社会,致使他们走向犯罪。
是青少年自我约束能力低。随着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判,青少年身体生理发育出现早熟现象,而其心理成熟滞后,缺乏独立自理、自我约束、辨别是非能力,极易受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而误入歧途。
所以加强对青少年法治教育是一门必修课。法律是正义之火!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我们要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关注微正法育:http://www.vz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