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但是,由于他们生理和心理都不成熟,辨别是非能力不强,自我保护能力不高,容易染上一些不良行为,思想单纯,容易冲动,不计后果。又由于社会上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
青少年应当通过法治教育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种行为规范,尤其是与预防和禁止违法犯罪行为有关的法律、法规,比如《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让未成年人知晓在自己这个年龄段容易发生的一些违法犯罪行为,有针对性地强化这方面的预防意识。同时,未成年人亦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所谓社会公共道德规范,主要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交往当中逐步形成的有利于维护大学共同利益,体现社会文明进步的行为规范,比如敬老爱幼、爱护公物等。
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我们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加强法治教育对建立法制国家、培养守法公民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关注微正法育:http://www.vz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