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企业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2. 权责发生制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均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3.权责发生制从时间上规定会计确认的基础,其核心是根据权责关系的实际发生期间来确认企业的收入和费用。
4. 收付实现制也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的一种方法。
我国行政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除经营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其他业务也采用收付实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