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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小云闪亮回归又高调退出的背后可不仅仅是无奈

更新时间:2019-11-18 16:03:25 浏览次数:1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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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小云是谁?当这个名字次出现在热搜的时候,微正法育(www.***)只当是娱乐圈又多了一位爱豆,并没有太在意。但当他在短时间频繁被提及,直到他因抄袭道歉再登热搜,微正法育(www.***)感觉事情并不简单,开始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
果小云,全名果小云旗舰店,原是天猫上一普通水果店铺,被全网所知,得益于B站一位网红UP主的“走心带货”——果小云家28.8元4500斤的橙子。一时间引得无数粉丝纷纷下单。几万单生意纷至沓来,对于任何商家都是一件高兴得要庆祝的事,但果小云却欲哭无泪,无力承担只得选择宣布破产关店。
原来,店铺售卖的“4500斤”的橙子是一次操作失误,“4500g”才是正确的产品重量。人人喊抢的爆款单品瞬间变成人人喊打的虚假宣传。

此事一出,便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淘宝方面回应称,在发现异常情况后,已经时间把这家店“保护”起来,以避免更大损失。后经过协商,客户愿意退款处理。
而这位网红号召粉丝们疯狂“购物”的行为,则被网友们定义为没有节操的薅羊毛,这些“羊毛党”知道商家不可能发出这样的订单,就利用平台规则投诉商家,获取商家的保证金赔偿。随后,在一片批判声中,UP主被平台封号,并出面道歉,并表示可以承担(果小云旗舰店)重开店铺的费用。

批评狂潮后,果小云旗舰店“重振旗鼓”,在平台帮助下,再次上线,粉丝一夜之间从900飙升至7万+,此前被“薅羊毛”的商品也再次上架,网友纷纷解囊支持,短时间销量高达两万余单。

就在大家以为这是一个皆大欢喜的happy ending时,事情又出现了反转。有网店合伙人“混怒的乌龟”发文披露,果小云复制了他们家店铺商品图片及设定等所有信息,连在商品详情页面中留下的联系方式也是其私人号码,以至于事发后他接到大量电话,且都是在寻找果小云的店主。
13日晚,一段疑似果小云方打给被抄袭店主的录音。录音中,果小云方承认抄袭并表示愿意向被抄袭者进行经济赔偿;果小云方也承认自己是通过水果供应链进行发货,并非亲自种植。同时,还被拔出了疑似果小云的幕后团队,让其经营者“小布”的农民身份成迷。
(https://v.q***/x/page/s0032emrbfx.html)
至此,原本偏向于果小云的舆论中也出现了越来越多“作秀”、“炒作”、“卖惨”、“假农民”等质疑声。店铺关注的猛涨让果小云“名利双收”,抄袭复制又让网友产生抵触情绪,严重影响店铺声誉。终,果小云对外发布声明,“已下单成功的订单会陆续发出,小布(果小云店主)不想再熬下去了,让你们失望了!再见了!”并下架了店铺内所有商品。

这一番大起大落,别说果小云了,就连一众吃瓜群众都表示一切来得太快,让人措手不及。且不说果小云选择退出后会不会再次回归,就薅羊毛、抄袭这两个动作就隐藏了很多法律问题,是值得网红和果小云们认真思考的。

首先,果小云的操作失误是否合法?
《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简单来说,就是如果你表达的意思是真实的,但是违法了法律和社会道德了,那你这个意思也无效。若你表达的意思没有违法法律和社会公德,但不是真实的(比如26块钱就买4500斤脐橙,这肯定不是店家的本意),由此形成的合同也是无效的(也就是消费者在这种情况下买卖的脐橙行为也是可以作为无效)。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通过果小云的解释,我们不难看出,此次店家的行为属于“重大误解”。所以,虽然果小云操作失误了,但从我国现有的法律是可以得到撤销的判决的,退一步说,即使那位网红和其粉丝们就坚持要求店家发货,告到法院那也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再来,网红号召粉丝薅羊毛,恶意下单要求赔偿合法吗?
在“26元买4500斤脐橙”一案中,买家已明知卖家是标示错误,如果买家仅是恶意购买要求发货,那么仅涉及民事范畴。但是UP主进一步号召数量庞大的群体恶意购买,且购买的目的不是为了拿到货品,而是为了获得金钱赔偿,数额巨大,买家的行为就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类似的案例不在少数,2018年11月,深圳龙岗警方披露了一起通过“恶意下单,恶意差评”对电商平台网店进行敲诈勒索的网络黑恶犯罪集团案件,嫌疑人招录“恶意差评师”,对网店进行敲诈勒索,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35名违法犯罪嫌疑人被拘;2019年6月5日,冯某祥与舒某鼎因谋划在微信群内发布“薅羊毛”的信息,并与群内成员约定通过虚假骗取口碑(购物平台)补贴金一案,被西湖区人民法院认为,冯某祥、舒某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罪。
《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后,复制其他店铺信息是否合法?
复制其他店铺信息,这在各网店中是普遍存在的。但这种做法有很多雷区,图片盗用会有被投诉的风险,“品牌搬家”则涉及侵权。不少电商平台也对此行为有具体的规定和惩罚措施。但盗用图片一旦涉及到侵权、起诉,就要适用相关的法律条文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事情发展到现在,基本算是告一段落了,网友们的态度也从一开始的同情、支持,到后来的质疑、心冷,微正法育相信这一事件的发酵一定对果小云方,以及那些羊毛党和那些想投机取巧的人上了生动的一课。

当然,微正法育(www.***)始终认为薅羊毛跟复制他店信息其实是两码事,一码归一码,不应该混为一谈。被薅值得同情,但复制他店信息结果掉到坑里只能说是自作自受,且两者都是破坏规则、无视法律的行为,理应接受相应的结果。后,微正法育也希望大家都能从这一事件中找到自己的影子,认真对待生活中的每一分善意和热爱,守法守规,积极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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