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列举网 > 教育培训 > 其他教育培训 > 微正法育教你9个公式帮你算清年假和工资那些事儿
长沙
[切换城市]

微正法育教你9个公式帮你算清年假和工资那些事儿

更新时间:2020-01-07 15:32:00 浏览次数:71次
区域: 长沙 > 岳麓 > 望月湖
2020年已经到来,中国农历新年的脚步也越来越近了。年底了,很多小伙伴们都在清算自己一年的所得,算算年假还剩几天没休完,算算年底奖金能拿多少,算算过年回家该带些什么礼物。

算来算去,是否头晕眼花也没算明白呢?别急,微正法育今天带来了年底干货,用9个公式,帮你年末清算。

年终奖
年终奖的发放,劳动法律没有硬性的规定,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单位的自主权利。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或者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单位就应该按照约定或规定发放。
年终奖个税计算方法
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应单独按照1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适用税率由应缴税所得除以12(一年12个月)之后确定,此方法全年只可采用一次。
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时: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2.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低于3500元时: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3500-月工资)]*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3500-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年假天数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符合上述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 365天)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有下列情形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 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 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 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离职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高不超过十二年。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休息日加班费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 x 200%;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x 300%;
年休假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x 300%。

注: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

延长工时加班费
每小时加班费≥小时工资基数的150%
按小时计算加班工资时,每小时的加班工资,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在确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

产假天数计算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医疗期工资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
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低工资标准的80%。

双倍工资时效
2016年11月,职工A离职。到了12月,他发现双方合同于2016年8月就已到期,但公司没与他续签。按法律规定,可向单位主张双倍工资。那么,双倍工资时效、数额如何计算?

1.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的期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多11个月。
2.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续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继续工作,此时可以主张的期间为劳动合同期满的次日,多12个月。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满一年末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主张双倍工资的期间多为12个月。

双倍工资数额
1.“二倍工资”以按月计算为宜。
2.双倍工资的数额,按未订立劳动合同所对应的时间用人单位应当正常支付的工资为标准计算。

注:无须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等情形,属于法定情形的延续,即使用人单位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也无须支付双倍工资。

了解了那些年底的假期及工资结算,学习如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微正法育也祝大家新年大吉,万事顺利,来年多和微正法育一起学法吧!

文章来源:劳动午报、中国政府网、滨海时报、羊城晚报、

长沙其他教育培训相关信息
4月14日
3月18日
注册时间:2018年05月23日
UID:490024
---------- 认证信息 ----------
邮箱已认证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