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要充分发挥教育职能,坚持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通过贯彻实施“四结合”原则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学生法治意识,激发学生法治情感,推动中小学生养成遵守法律的自觉意识和良好行为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法治教育与课堂教学相结合,进行法律知识的渗透。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明确普法教育内容,有针对性地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工作,切实将法治教育融入学校课堂教学、学生管理、学生生活的全过程。各类学校认真落实国家课程计划,严格按规定开齐开足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方面的课程。职业学校重点开设好德育必修课、选修课,并注重对学生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普通中小学按照“贴近学生、小型多样、生动活泼、注重实效、开拓创新”的原则,重点开设好《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等课程,并加强对学生进行以《中小学生守则》《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养成教育。
法治教育与主题活动相结合,着眼于法治意识的培育。各中小学通过开展法治开放日,“学法、知法、守法”征文,模拟法庭、论文评比,“学宪法、讲宪法”竞赛,道德模范宣讲、关工委宣讲团宣讲等活动,全面调动广大师生参与法治精神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中小学法治精神培育工作的深入实施。同时,联合司法部门共同组织“法律进校园系列活动”。通过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和司法干部巡讲授课,图片展览、模拟法庭、法律咨询、互动交流等形式向青少年学生普及法律知识。
法治教育与言传身教相结合,提升法律知识的教育实效。教育系统要广泛开展以教育法律法规、师德规定为主的宣传教育活动。以增强教师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执教、依法维权的自觉性为目标,组织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深入学习《宪法》《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师任职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同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确保教师学法用法取得新成效,切实提升教师依法执教、依法施教的意识和能力。
法治教育与氛围营造相结合,强化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以每年的法治宣传月和“12·4”法治宣传日为契机,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横幅,邀请政法系统有关人员开展法治教育专题报告,制作法治宣传板报等,形成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同时,各级各类学校以新生入学教育、国旗下讲话、党课、团课、主题班会、主题团(队)和宣传栏、板报、漫画、小戏小品等为载体,多渠道、多角度对青少年学生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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