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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教育学、经济统计学硕士

更新时间:2016-07-26 17:04:54 浏览次数:24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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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大学2016年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同等学历)
 
学校简介
湖北师范大学(Hubei Normal University)是一所以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理学、工学为重点,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综合性重点本科师范院校,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学校,为“湖北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湖北省2011计划)首批入选和牵头高校。 
截至2016年3月,湖北师范大学占地面积2002亩,校舍总面积60余万平方米;设有20个教学院,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6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开办66个本科专业、6个专科专业、6个省级重点学科,7个省级品牌专业;有教职工155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062人,教授156人,副教授356人;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
 
同等学力申硕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是我国目前开展非全日制培养研究生的主要方式之一。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是学位委员会为保证我国学位授予的总体质量,规范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而设立的国家水平考试。受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该考试的实施和考务工作。

招生方向及报考条件:
1、2016年同等学历硕士研究生主要招生方向:教育学、经济统计学。
2、 拥护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
3、 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已获得学士学位。
4、 专科学历或本科学历无学士学位者,需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经申请也可报读。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学院完成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加盖湖北师范大学的钢印、红印、校长印)。

学位授予:
1、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
采取随在校研究生学习或单独开课等授课方式,修完所规定的全部课程。
通过我校的全部研究生课程考试,由我校颁发“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加盖湖北师范大学的钢印、红印、校长印)。
学习期间,学员需通过国家统考(外语+专业课考试),每年全国统一考试和报名时间及具体事宜,均按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2、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论文答辩申请要求:
1自入学到申请撰写论文的时间在五年之内;
2修满我校相应专业规定的学分;
3通过全国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
4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程序按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执行。
5通过答辩并经湖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机构审核通过,授予湖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

招生方向:

2016年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主要方向:教育学、经济统计学。
长沙其他教育培训相关信息
7月13日
4月14日
注册时间:2016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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