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启动,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其中包括在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岗位上工作的在编专任教师、2013年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均可申请认定。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教育专业课程成绩、教育实习成绩原件和复印件;非师范类毕业申请人员须参加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并且两科考试成绩合格。
教师资格证每年认定工作开网时间统一定为春季:4月1日~7月10日,秋季:9月10日~1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