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
产品特色
投保年龄:90天-55周岁
保障期间:3年、5年
交费年期:2年、4年
保险责任:
保险费豁免 如因意外事故或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后,不幸确诊初次患合同所列35种重大疾病之一,我公司将豁免所附主合同、本附加合同以及其他附加合同自重大疾病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同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投保须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我们不承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9.12);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9.13)、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9.14),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9.15)的机动车(见9.16);
(5)被保险人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见9.17);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见9.18),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见9.19)。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代理人信息
姓名:周杨
地区:四川成都
手机:13668194370
Q Q:747552020
微信:13668194370
邮箱:747552020@q***
投保华夏人寿保险可以登陆华夏人寿保险周杨的个人网站(http://www.huaxia.bx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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