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随根国家人才战略提出全社会推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两种证书制度,并在《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中对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从而确定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地位。为适应工业体制改革的需要,建立健全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体系,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行业劳动者素质,根据《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以及《劳动法》、《职业技能鉴定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保部《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水处理工的要求,开展水处理工培训鉴定工作,参培人员需参加理论与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合格将颁发《水处理工》职业资格证书。
一、 招生对象:
1.即将从事或已经从事水处理工作的人员;
2.电力、化工、冶金、纺织、印染、食品、医药、造纸、制革、金属等工业企业环保和水处理部门的技术管理人员;
3.涉重企业(如电镀、铅蓄电池等)及其它水环境重点监控企业(如食品、城镇污水处理)的环保从业人员、工艺工程师、研发人员与高级管理人员;
4.设计院所、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单位的设计研究人员;
5.相关专业在校学生或应届毕业生。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内容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水处理工要求,由知名专家设计并授课,系统讲授水处理知识与技能方法。授课内容注重案例分析,突出可操作性。具体内容如下:
模块一:工业水处理技术
模块二:电厂化学补水处理过程及其重点
模块三:电厂化学给水处理的任务与方法
模块四:膜法水处理应用技术
模块五:水处理工职业资格考试模拟试题解析
三、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为面授培训,学员按照预先发放的教材进行自学,然后集中上课学习。自学与面授总时间不少于《水处理工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相应学时数。
四、考试鉴定说明:
1.鉴定等级:本次鉴定考试只针对中级(水处理工)、高级(水处理工)两个职业资格等级。
2.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采用百分制笔试方式,60分以上为鉴定合格。
3.证书颁发:
鉴定合格者将颁发相应等级的 《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水处理从业人员从事相应职业的资格凭证,由《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上网查询。是个人找工作应聘升职加薪,用人单位招聘录用、确定工资待遇和申请资质的依据,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也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输出劳务法律公正的有效证件。
五、申报条件:(高中或同等学历,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中级水处理工
1.已经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取得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 取得本职业(专业)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高级水处理工
1.已经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5.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六、培训及鉴定考试时间、地点:
1:培训学习时间:2018年12月23日
2:鉴定考试时间:2018年12月24日
3:培训及考试地点:北京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可根据报考人数申请考点)
七、相关费用:
(中级 )水处理工:2200元/人, (高级)水处理工:2800元/人。
上述费用包括:报名费、教材资料费、培训费、考试费、鉴定费、证书费等等。
(食宿差旅费自理)
八、报名及联系方式:
1、请将“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报名申请表” 按要求逐项填写字迹要清晰、便于识别,身份证号码填写准确。
2、填毕后传真或邮件方式发送至我中心,经中心审核合格后,提交报考资料和费用。
3、递交资料:小二寸蓝底彩照4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学历证复印件1张、工作年限证明件1张。
长沙市水处理工资格证书考试报名时间及报名条件
长沙职业培训相关信息
12月14日
12月6日
12月5日
12月3日
11月20日
11月8日
10月30日
10月25日
10月25日
10月10日